湖州浩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及年回收利用3万吨废旧沥青项目
发布:中一检测时间:2018.10.1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州浩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及年回收利用3万吨废旧沥青项目(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州浩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及年回收利用3万吨废旧沥青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浩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小组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伟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0wh9xEmF525xr9MPUN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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