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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16.08.1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赵光辉

    项目名称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泽橡胶公司”)成立于2009113号,年产5万吨丁腈橡胶,于20105月开始开工建设,于20113月完工,并于2011429日开始试车,20111018日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

    现场调查时间

    20160328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刘丽、朱在洪

    企业陪同人

    赵光辉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60404-2016040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朱毅东奇、朱佳欢、刘丽、蒋锋

    企业陪同人

    赵光辉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1,3-丁二烯、丙烯腈、丙酮、氨、甲苯、氢氧化钠、硫酸、总粉尘浓度、噪声

    检测结果

    除前工序巡检工、后处理巡检工及称量包装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其他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企业;结合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用人单位当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要求,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正常有效的情况下可以控制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目的。但目前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建议措施进行整改。

    建议:

    1)在原料配制区固体粉末投料口应设置局部吸尘罩,减少投料过程中粉尘的逸散。

    2)在称量包装线上的挤压机下料处设置密闭罩,以降低挤压出料过程中的噪声强度。

    3)用人单位应改善生产控制楼主控室、脱盐脱氧水站值班室的照度,可通过增加照明设备的数量或选用更大功率的照明设备进行调节。

    4)用人单位应督促外包企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5)对设置的有毒报警仪应规范设置报警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设警报值和高报值。对氨的报警器的预报值应设置为15mg/m3(21.2ppm),警报值设置为30mg/m3(42.4ppm),对丙烯腈报警器的预报值应设置为1mg/m3(0.45ppm),警报值应设置为2mg/m3(0.90ppm)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警示标识》GBZ188-2003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在100#配制子单元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等警示标识,在600#称量包装子单元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同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告知劳动者。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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