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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鸿城钢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不锈钢管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中一检测时间:2023.07.30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鸿城钢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不锈钢管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不锈钢管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鸿城钢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小组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四新
联系电话:13868887398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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