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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龙港新城XC-A-10c)地块(部分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中一检测

    时间:2024.08.21

    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龙港新城XC-A-10c)地块(部分区域)位于龙港新城世纪大道以东、海景路以北、产业大道以南区域内,占地面积约86549.89m2地块外现状东面为荒地(规划为公园绿地);南面为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食堂、宿舍及海景路隔海景路为甬台温复线芦浦互通拌合站;西面为世纪大道,隔世纪大道为浙江华昊新材料有限公司、龙港市和玮实业有限公司、兴科路及龙港市高端机械设备智造园;北面为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操场、体育馆、施工工棚及荒地(规划为科研教育用地)

    根据《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本次调查地块原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根据《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本次调查地块今后的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龙港新城XC-A-10c)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直接按照现行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利用,但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做好地下水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和钠等9项指标的跟踪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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